戏精女配[快穿]_分卷阅读_169
作者:
池陌 更新:2020-07-29 16:37 字数:4131
“我女儿呢?我的女儿不见了,你们有没有看见她?她4岁了,扎一个羊角辫……”
“妈妈,妈妈!”蓓蓓冲过去抱她,可她怎么都抱不到,妈妈也根本看不见她,左看右看,就是不看她。“妈妈……”
蓓蓓哭了起来,这是她的妈妈,是她的妈妈呀!
元素面前的孙青愣了许久,忽而低声道:“我都想起来了,我想起来了,我女儿已经死了!”
眼泪紧接着冒了出来,她就像一个失忆多年的人,忽然想起以前的事,却不料,接收的第一个小时就事坏消息,她曾经有过一个女儿,有一年他们去湖里游泳,蓓蓓忽然不见了,那之后她找了好久都找不到蓓蓓,都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,她连尸体都找不到,只能寄希望于蓓蓓是被人拐走了,至少她还有活下来的机会。
那之后她精神一直不好,疯疯癫癫的,因为没照顾好女儿,自己又疯了,她男人很快跟她离婚,她一个人住后健康状况更不好,有一天,她忽然看到了蓓蓓。
并不是随时随刻能看见,只偶尔生病时能看到。
孙青要高兴疯了,她故意把自己弄生病,很快她又见到了蓓蓓。
蓓蓓靠在她身边,低声说:“妈妈,陪我玩,蓓蓓每天都跟你玩捉迷藏,你就是不理蓓蓓。”
孙青又哭又笑,她很快发现自己并不能随时见到女儿,她明白女儿早已死了,眼前这个孩子不过是女儿的魂魄,可是魂魄又如何?没有女儿她宁愿去死,为了能随时见到女儿,孙青想出一个主意,利用民间法术将自己的魂魄逼出体外,让自己的生魂去陪女儿玩,这样,她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。
法术成功后,孙青的魂魄确实出了体外。
作为灵魂的她看到自己的身体。
只是因为少了一魂,孙青变得痴痴傻傻,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精明。
大家都说她是被女儿失踪的事刺激到了,毕竟她的女儿至今连尸体都没找到。
就这样,孙青变成了傻子,而为了陪伴女儿,她的魂魄一直陪在女儿身边。
蓓蓓原本早就该去投胎,可因为她溺水后尸体被河水冲到下游,远离之前的地方,又被东西卡住,是以多年来一直没有被找到,卡住她的东西是一件金属器皿,有法器的作用,久了,蓓蓓的魂魄被困在阳间,无法去投胎。
而孙青的生魂就这样一直陪伴着女儿。
十多年过去了,她宁愿变成疯子,宁愿把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塌糊涂,也要完成对女儿的承诺。
孙青的生魂哭着捂住脸:
“是我害了女儿,要不是我疏于看顾,她根本不会溺水,要不是我,她应该好好地活着,和其他孩子一样,好好看这个世界,都怪我……”
这是一个母亲的忏悔。
元素拍拍她的肩膀,低声道:“你女儿的尸体已经找到,我会帮她超度,送她去投胎,至于你……回到体内吧!你阳寿未尽,总这样对身体不好,再说你的女儿也希望你能好好活着。”
“不……”孙青哭着摇头:“你不用帮我们,就这样不好吗?我想就这样活着,永远陪着女儿,不要投胎什么的。”
“你不要,她不要吗?或许这听起来有些残忍,但事实如此,投胎后她会忘记你,会有新的父母,而你则抱着对她的思念和愧疚继续活下去,你记得她,可她不会再记起你,但这又如何?你们这一世的母女缘已经尽了,继续前行才是。”
孙青呜呜哭泣,蓓蓓见状,又折回来,抱住她:“妈妈乖,不要哭,你哭的话蓓蓓会难受的。”
“蓓蓓,妈妈的好蓓蓓!”孙青抱住她小小的身体,因愧疚而哭得颤抖。
如果她能好好照顾蓓蓓,蓓蓓就不会死。
都是她的错。
元素不想安慰她,只道:“这都是命。”
最后,她把孙青送回体内,那个人人厌弃的疯子忽然醒了过来,盯着元素看了很久,哭道:“大师,我女儿呢?”
众人一愣,这疯子的面相忽然变了,倒像是个正常人。
“她就在你手边。”
孙青俯视着自己的手,哭道:“蓓蓓,是妈妈对不起你,你不要怪妈妈,你去投胎吧!下辈子投生个好妈妈,不要再受这种罪。”
“妈妈。”蓓蓓哭着喊。
很快,元素做法术送她去投胎,结束后,她看向失魂落魄的孙青,说:“你女儿走之前,留了一句话给你。”
“什么?”
“她说她不怪你。”
孙青泪流满面,背负了十多年的愧疚终于慢慢放下。
以后的路还很长吧?也会很难走,可她还得背负着愧疚走下去。
-
疯子陡然变成正常人,闪瞎了一众小黑的铝合金眼,他们崇拜地看向元素,开始在心里为贺元九担心起来,九爷找了这么个厉害的大嫂,岂不是未来堪忧?
贺秋阳闻言,嗤道:
“你们懂什么?我们九爷体质特殊!”
体质?难不成九爷是受虐体质?就喜欢大嫂这种凶猛型的?在床上玩玩滴蜡,小皮鞭什么的!他们哆嗦了一下,被自己的想象给惊到了。
再看元素的眼神,已经由崇拜,变为敬佩!
莫名被一干人尊敬的元素,默默给贺元九披上衣服。
第137章 总裁的神棍妻子(14)
元素一直给魏道存输送阳气, 并替他解开阵法的后遗症,加上医生这段时间的精心照顾, 这日,元素接到消息, 说是魏道存醒了。
魏道存昏迷很久, 刚醒来有些不适,更重要的是他无法接受自己空档了两年,对这个世界的情况一无所知。
元素到那时,魏道存正在说:“凤敏,你怎么老了?”
曹凤敏擦眼泪:“你出事后我被刺激的精神也不好, 一直靠吃药抑制, 但我没钱治疗,一直疯疯癫癫的,哪里顾得上包养?你以为是从前?我还是那个阔太太?”
魏道存失落片刻,才意识到自己的公司早已破产, 而魏元哲已经从小男生长成大男孩了, 个子高了很多,元素进门后,魏道存盯着女儿看了很久, 才笑道:“我女儿还是一样漂亮。”
一家人在一起说着话,曹凤敏擦眼泪道:“幸好你醒了,女儿过几天就要结婚了, 你现在醒来正好可以牵着他的手把他交给新郎, 再迟几天, 你就要错过了。”
不过魏道存刚醒来,身体不一定能撑着完成全场婚礼。
魏道存笑容有些苦,他昏迷这段时间,想必家人都过得很辛苦,他一向疼爱元素,甚至比儿子还疼,却不料,连女儿要嫁人了都不知道。
“对方是什么人?”
曹凤敏说:“谈子煜,你还记得吗?就是那个以前追求过元素的男孩。”
魏道存脸色一变。“他?”
“是啊,我说你也不要有偏见,他以前虽然给我印象也不好,但是你倒下后他做的很仁义,对元素也很好,大家都说他这人有情有义的,如今他愿意娶元素,说明真的是她。”
“他根本不爱元素!他那个人我了解的,他一定是有所图!”
“我们都这么穷了,能让人图什么?老魏,你不要想这些,先休息,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再讨论这事。”
魏道存想起谈子煜做过的事,一时心里堵得慌,只是元素已经要跟谈子煜结婚,眼下他出面阻拦,会不会伤到女儿?再说谈子煜一向表现得完美,元素会不会不相信自己的话?
-
魏道存醒后,贺元九打电话来道喜。
元素笑道:“他醒了我也就放心了。”
算是对原身有了交代,毕竟原身一直希望父亲能醒过来。
元素边打电话边去面包店,想买点面包留作明天的早餐,天已经黑了,天黑后周围阴气更甚,不时有亡魂出没,他们隐于人群,表现得跟人类并无二样,人类看不到他们,每每当他们走过,便会觉得耳侧冷风拂过,而不会想到,鬼魂就在他们身边。
人们害怕鬼,实则只是害怕自己看到的,自己看不到的地方,他们向来不太关注。
人类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“怎么?”
“没事,看到一个小姑娘,你等等,我去一趟就回。”
“电话不要挂断。”贺元九坚持,不等她拒绝便道:“你总跟这些邪祟打交道,我不放心,开着话筒,若是有危险,我去救你。”
元素想想便答应了。
姑娘在路边跟一个男人拉拉扯扯的,那男人似乎是她男朋友,长相斯文,戴一架圆形近视眼镜,更显得很文气,这样的人任谁看了都会心对他有好感,加上这年头外貌协会的女生很多,这种男生一直女性缘不错。
相比起来,这姑娘就平凡多了,不过姑娘圆脸,有一双爱笑的眼睛,看起来也很甜。
此刻她愤怒地捂着自己的脸,哭道:
“你竟然打我!高景林你说过要对我好,你说过连我一根手指头都舍不得碰,可你竟然打我!”
高景林赔礼道歉:“老婆,芮芮是我不好,我不该打你,我错了,你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?求你了,不要说分手,我们都同居了,你热心把我一个人留在我们的小屋里?你忘了我们说过的话?我们说了要在这里结婚生孩子,将来买一套房子,我说了要养你的!”
想到往事,谭芮眼泪直流,她一直很爱高景林,从前她一厢情愿地追求他,把他当成自己的男神,后来他们相恋同居,她一直认为自己就像小说女主一样,美梦成真,却没想到刚同居不久,高景林就因为一点琐事打她,还掐住她的脖子,脸色狠厉。
当时她差点以为自己要被他掐死,还好她拿台灯打他,让他松手。
之后她跑出来,到了大街上才有安全感,而高景林则跟出来,一直赔礼道歉。
谭芮往后退了一步,眼前的高景林让她觉得很陌生。
“不,我们还是分手吧!我觉得我们可能真的不合适。”
高景林急了,拉着她的手:“芮芮,你给我一次机会,就一次好吗?你不能因为这点事就判我死刑,我刚才不就是不小心吗?我真不是故意的,刚才我太生气了,那一刻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,我就是气坏了才会这样,你别放在心上,好不好,老婆?”
谭芮往后退,高景林却步步紧逼。
谭芮想到刚才的那种恐惧感,坚定地摇头:“不!我不能!你刚才是真的要掐死我,要不是我用台灯打你,你会掐死我的!”
“不会!你是我最爱的老婆,我怎么会掐死你?芮芮,你看看我,当初是你要追求我的,是你说要跟我一辈子的,我不过是犯了个小错误,我又没有出轨,你怎么能这样对我?这真的不是大事,你相信我,我就是一时冲动。”
高景林可怜兮兮地哀求,他原本就长得奶油小生的面相,很是斯文,眼下摆出可怜的样子,谭芮不觉后退一步。
她有片刻的迟疑。
高景林察言观色,立刻跪下,哀求道:“芮芮,我真的爱你!不要离开我好不好?没有你,我真的活不下去,你忍心丢下我一个人?”
周围的群众不明所以,都在嚷嚷着要她原谅他,再给他一次机会。
“男儿膝下有黄金,他都肯跪下了,肯定是对你好的,你就给他一次机会。”
“是啊,这个男人这么帅,你就原谅他咯。”
“美女,给自己一个机会吧!你去哪找这么好的男朋友?”
高景林跪在地上,道:“你怎样才肯原谅我?是不是要我自己惩罚自己?”说完,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,谭芮心疼坏了,忙抓住他的手。
“你在干什么?”
“你要是不原谅我,我就一直打,打到你原谅位置!我犯了错,你忍心惩罚我,我自己惩罚自己。”